31/07/2010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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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忽爾跟好友談美。對話驅使我從書架拿來這本書,又再翻看。記不起看過了多少遍,猜我也曾寫過關於這本書的點點。真的沒印象在何時何處把它帶回家,但真的很愛這本書。要數能夠改變個人思想的書,定必包括這一本。

好友談到何謂「美感」,是好友從另一位朋友那處聽說過的意見。自問從沒由那角度出發去想「美感」,實在自己也很少從理性的觀點出發去看這回事。就是從來都覺得「美感」是直覺,只要以心去看,用心去聽,就會感到那份美。好友又提到關於攝影,好友說自己沒耐性影這拍那。不容否認,雖自己不是專業攝影的人士,但很會花點時間去拍照;然而,我頗肯定自己不是有耐性的人,最簡單的例子是,我很不喜歡在食肆等位,那不就是沒耐性麼?

說到底,有沒有耐性,那視乎我們如何看待那件事或涉及事件的人吧... ...

話說回來,我心目中的美感,其實很簡單,只要能使我凝神多看一會,令人一笑的,就是「美感」了。也有的是,「美感」的源頭只是一刻鐘的動作,轉瞬即逝,不過,那「美感」留下來的印象,早已成為記憶了。這麼說,好友說的耐性只不過是因為技術上的磨練,跟能否感到「美感」沒多大關係吧!

那麼,「美感」跟「美」,又有何分別呢?我跟好友說那是不同的,好友回應說後者太虛無,又沒方法去驗證「美」為何物。當時沒回應,再翻《談美》一書,再次領略美的意義,我想「美」的確是抽象的,因為那是一種感覺,也許是看得見的或聽得到的,觸摸得到的或嗅得到的,只要它能觸動心靈的,帶出一份快樂,讓人微笑的,其實那就是「美」。

後記:(致好友)若套用那理性去看「美感」的角度去看「美」,那可以哩。那「美感」的平均值,其實就是剔走了「極端」的感覺。留下來的,便是「美」所帶來的平靜感覺,還有那份安心和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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