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1

最好不相見。

好友的一文,又讓我想留字。

以近日上映的新電影片尾曲的名字《最好不相見》為題,她寫了很多。沒意對好友的文字作甚麼評論,亦沒意對她的文字作出回應。然而,她的文字倒驅使我想起其他的生活點滴。

好一句: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



自己從來沒想過,不相見,便不相戀。要遇上的,總會遇上;若然戀上了,無論最後是一起走著,又或最後要分開,那都值得高興,值得慶幸的。實在,每一段戀情,都必定會讓人成長,讓人更加懂得如何去愛自己,愛別人。

相信每一對戀人之間,都有著他們的故事,有著他們自己才體會得到的細節,也只有他們才明白當中的情意。無論是離是合,朋友們都只能祝福他們,有時分享他們的快樂甜蜜,又或當遇上感到傷悲的時候,在旁相伴。

間中,我也會想起舊事來,又會想起身邊所遇上過的愛情故事,到底為何人會戀愛,戀上了,卻又要分開;明明愛得很,卻又會有一方,甚至雙方會選擇放手;也有的是,兩人是相愛的,但又因為家庭背景、種族、戰亂等等的原因而被迫分開,他們是多麼的珍惜一起的日子,但又有些人不明白何為相知相愛與珍惜。

猜想每一個人都會對戀愛對生活有著某種態度。若然相遇上的兩個人擁有相近的態度,自然會走在一起;要是有天因為大家的際遇或各種外在因素,使大家的態度有了差距,那自然就會萌生分開的念頭,避不過的。

既是如此,那又怎會想到不相見,就不會相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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