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11

初戀

有說最令人覺得刻骨銘心的是初戀,令人特別懷念的是初戀情人,是那種獨特的感覺和甜絲絲的滋味讓人再三回味。而當人戀過了第一次,分手後,又再愛上,卻竟又分手,一次兩次也未能有緣有份走到白頭的話,人就很易會覺得自己再找不著那初戀的感覺,甚至在想到底自己會否找到那一位,又會否再有信心去愛與被愛。

其實,初戀似是人的藉口驅使自己不顧一切去享受置身於那種愛與被愛的感覺,可暫不談責任,可暫不理明天,只管沉溺於今天的熱情之中。也許,初嘗戀愛滋味的,總覺得自己有的是青春,是有限的,但無敵。如若初戀最後不能帶領二人攜手一起走下去,又甚至是兩人再見也不能成為朋友,大家都會暗自認為初戀的時光是沒枉過的。

自覺得有點諷刺的是,初戀的感覺既是那麼讓人懷念,那麼令人神往,又無悔當初,何以當我們因為初戀過而成長,卻又很易會漸漸沒了那初戀的感覺?是因為大家發現青春開始遠離,責任來到跟前了,大家有點卻步嗎?

實在,初戀是一點點的感覺,相信那感覺是源自一份心和真意。無論當下是跟那位真正的初戀情人或初戀過後再戀上的某某一起也好,能夠保持心感到的那份青春,那點愜意和自由奔放的感覺,天天都是初戀。

後記:以「初戀」二字於YouTube搜尋,找來以下幾首歌。

五月天的《我又初戀了》:


容祖兒的《再見我的初戀》:


楊采妮的《初戀》:


林志美的《初戀》:

29/06/2011

我喜欢

以前,我以为喜欢就是喜欢,没原因的。现在,因为你,我发现喜欢,原来是有原因的。

28/06/2011

每一個寒暑

讀到好友的「FACEBOOK」留言,是公告天下她已在卑利街的天空下度過了六個寒暑:這個星期五是她於卑利街的酒吧開業六周年紀念!

說實在,那是好友的酒吧,我作為好友,到那裡消遣,跟好友們相聚,說穿了也只不過是一個過客,然而,在這條街這酒吧所留下的情懷與我帶走了的思緒,讓人感到這裡不只是好友的生意據點,卻彷似是我和在這裡相遇過的每一個人所共同擁有的時光機。

回首六年間的光景變幻,我實在沒法子找到端倪,自己該從何說起,也不知我該怎樣把所有零碎的片段幻化成文字。太零碎了,太多了。或者,是因為一切來又去,去又來,我根本找不著那時間的痕跡。再者,每次跟好友(們)到這裡來,也會不知時間流逝,很多時一轉眼就是三個小時或四個小時,甚至一直至打烊時間。就是覺得在這裡,我跟好友(們)都走進了一部時光機,時間凝住了。

不過,話雖如此,在這時光機裡,我們每一個人都走過好一些路,大家會哭會笑,會大叫會保持沉默,會分享會相伴,會擁抱會吻,會祝福會說再見,會說我愛你我愛妳,會說我討厭你我不愛妳,會唱歌會跳舞,會酒醉會酒醒,會不醒人事會失去知覺,會爭吵會說和好如初......

在這時光機裡,時間似是凝住了,但,我們一起走過的路,讓我們每個人都在這沒鐘擺的時光機裡成長。那邊廂,又因為在這裡沒有時間的束縛,我們每一個人在成長的同時,還依然能夠保留著那率性及自由奔放的思想。

祝願我在卑利街遇上過的每一位,都能夠一直保留著那份率性自然的感覺,繼續讓思想飛,像野馬在草原上奔騰著那樣,發揮無窮盡的力量。

昔日光與聲:
http://www.untitledjournal.com/photogallery/creatives/peel-story/2009-09-18_peel-st/index.html

零碎的一部分:
http://www.untitledjournal.com/photogallery/creatives/peel-story/2009-10-02_new-peel-st/index.html

23/06/2011

我不掛念(續篇)

前文以「我不掛念」為題,寫了一句話。

好友讀畢,告訴我那是女人不大願意聽見男人跟自己說的話。是嗎?我可不以為意,那一句話倒是我想說的呢。繼而,我不禁面有難色,心想我的男人聽罷,會想甚麼呢?我還想,其實作為女人,有甚麼話是我想聽的呢?那邊廂,男人又會以為女人愛聽甚麼話呢?

要是我寫的那句話是女人不想聽的,那女人想聽甚麼?想聽男人跟自己說一句「我真的很掛念妳呀!」嗎?但同時,男人可能在專心工作,只是女人忽爾致電,男人無可耐何回答;又可能男人只是想安撫女人,說一句又何妨,但真心與否,或有待探討;亦可能是男人真心的說那一句,女人竟又反問「都唔知係咪真係既?」可能性,多的是。

說穿了,是女人傻,還是女人沒自信,又抑或是男人從來沒得到女人的信任,是女人認為男人說出口的,才是男人對自己的肯定(或承諾)?

哈,那男人又會以為女人愛聽甚麼話呢?

自己沒有男人的腦袋,實不知男人會以為女人愛聽甚麼。然而,我猜男人根本不會想那個問題。第一,想是多餘的,女人的善變,是女人自己或男人都捉摸不定的,愛聽甚麼,誰會知?管不得那麼多,不想。第二,就算女人知道自己愛聽甚麼,男人多不明所以,否則,那會有女人覺得男人猜不透自己的心,又不會說自己愛聽的話?所以我說男人根本就不知女人愛聽甚麼話(思路不同,正常也),不用想。最後,可能男人實在不大理會自己說的話是否女人愛聽的,於是,他們有時會選擇不作聲算了,既已打算不作聲,那又何用要花神多想?

就是因為這想法,今天,我相信的是一切盡在不言中。若兩個人之間真的以心繫上,言甚麼,又或言明與否,實不重要。

無論如何,能夠分享與分擔,又能互相交流的,那才是最真的。另外,因為那交流而帶出來的火花,或會使兩個人有更新的思潮,繼續分享。於是,每次相談都是新鮮的,談不上甚麼愛聽不愛聽的了。

19/06/2011

外甥給我的啟示(二)

(接續)

上回以「外甥給我的啟示」為題的文章,已是我於約一年前寫下的了。一年之間,斷斷續續跟外甥見面嬉戲,間中也會寫下跟他一起的點滴,倒只是一些生活寫照或他使我有感而發寫下的,算不上是甚麼啟示。

剛過去的星期六,又到外甥那邊,跟他度過了黃昏時份與一個晚上的時刻。這回,他倒真的又給我送來好一些啟示:是他透過眼神和笑容送來的。

因為過去多月以來,忙得不可開交。自上月母親節相聚以後也沒相遇見過,整整個多月了,他又長大了。不只是身體強健了,會行會走會跑會跳,似乎他還變得更懂事了。

我猜是他開始「有記憶」了吧!

以往,我走進他的家,他總要經過幾番思索,望我幾眼,才記起我是花姨。前天,我甫進去,他就知我是誰了,不用再多想一會。

沒見他一陣子,他學會了眼耳口鼻手腳和肚"DUM",問他哪是眼,他會眨眼;問他哪是腳,他會踏地;問他哪是咀,他會張開口;你說他叻,他便會拍手大笑。

他又學會了踢球。我跟他玩了好一會兒「車車」,問他何時會跟我去踢球,他接著就把車先放回原位,再跟我指一指盛著球兒的籃。因為籃子放得高,他拿不到,所以示意我替他拿下來。甫放下,他就立即從籃裡拿出兩個球(現在,他只可以一手拿一個),放在地上,球,滾滾滾,他,爬爬爬,就一起到了客廳與睡房之間的走廊,繼而他站起來,開始踢球!在那短短的走廊上,不知來來回回走了多少趟,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花姨可不行了。第一,我竟於下午的烈日中,在戶外網球場揮拍打球,完了,我也完了;第二,巴士車程約四十分鐘,有點暈眩了;於是,再跟外甥走了幾回... 我投降了。

當我投降後,外甥以他疑惑的眼神,望著我,我又望著他...就成了以下的照片:


小孩子的精力確是無窮盡。踢過了球,玩過了車兒,他又跑去砌路軌,我不禁要寫個「服」字。

看著外甥砌路軌,我心想到底他是怎樣學會把路軌拼合起來的呢?姊說他自己學會的,沒人教他。更有趣的是,他也學會拆路軌,還自動自覺把路軌配件放回紙箱裡:


前文提過獎與罰,又談過所謂習慣,其實就是他平日所見到的,然後他會去模仿,那就是習慣。

這天的觀察,我相信小外甥已在不知不覺間建立了那習慣,他未必明白到為何要把物件放得整齊,但他就是會那樣做,一切是那樣理所當然和順理成章的。

話說回來,小外甥的習慣為我送來的啟示是,有時成年人以為小孩子甚麼也不懂,實在,他們每分每秒也在學習,也在認識周邊的一切,或許,我們未必會緊握著他們的手去做些甚麼動作,又未必會在旁指點,但他們其實會透過觀察去自我學習,還會找機會去自我實踐和表現自我。

相信要是我們作為成年人願意「放手」,讓小孩子發展和發掘個人的潛能,他們定會是開朗的和活潑的,並且建立「良好」的習慣。

(待續)

It takes two to tango.

剛完成了阿根廷酒宴會,然後回家看見新婚好友的First Dance片段,是火熱的探戈(TANGO),又是源自阿根廷的舞蹈,令人迷醉得很。

迷醉,包括情迷和陶醉。情迷,是因為那種發自內心的熱情;陶醉,是因為熱情帶來的嚮往感覺。還有的是,有些舞蹈表演也會有些一個人表演的時候,但探戈則是兩個人的(It takes two to tango),而且是大家相互緊貼著,有種說不出的親近。

自己不懂甚麼關於音樂或舞蹈的,但我能感受到那種熱情,欣賞那兩個人走在一起的感覺,亦看得見兩個人之間的對話。其實,早於兩年前,我已看見...


< http://www.untitledjournal.com/photogallery/2009-08-16_2/index.html >

那是我於2009年買的兩枝花和緣葉。看著它們,拍下了這輯相片,然後,我覺得它們好像在跳探戈舞那樣,繼而我建了這一網頁(請把滑鼠拉到相上面,按左即放大相片;在相片的右下角有個圓形/箭咀圖案,左按滑鼠,即可讀到每一張相片背後的意思)。

18/06/2011

我不掛念

因為你已在我的心中,所以我不掛念你。

XOXO

***

卑利街的天空,特別高:序

卑利街,位於中環某個角落。相信這幾年來,有不少人跟我那樣,在這裡留下了足印,腦海裡收藏了不少以卑利街為背景的片段。

於這條路上,我曾哭過笑過、跟萍水相逢的朋友擁抱過、緊握過他的手、又吻過我愛的他,還試過於這兒從另一個角度看天空-坐在路邊看,甚至躺臥於街上看。

這裡的天空特別高。

***
Peel Street is located somewhere in Central. On this street, I cried, I laughed, I hugged new friends who I have probably met just once ever so far, I held my lover's hand tight, I kissed, I also looked at the sky from a very different angle - I looked up into the sky while sitting on the street, or even lying on the street.

The sky here is so high.

我今晚讀的是...

這個星期五的晚上,十萬個不情願再工作,想小休一下,畢竟過去兩個星期,都在忙著,沒停過,現在打算花丁點時間在閱讀,於是,我駐足在自家森林(那是指我的書房)裡的書框前,想找本書看看。

怎料,望著書架上的書,它們好像都在沉睡著,叫我不要打擾好了。結果,我回到書桌前,開了電腦,讀我自己寫的「一本書」:這個部落格。

不知不覺,原來自己在這裡寫了不少文章。

今天只重讀了某幾篇而已,卻已足夠讓我覺得因為自己用心寫這些文字,內裡又蘊藏著不少情感,雖是拙作一堆,文筆不夠好,但字裡行間所流露的,還是真摰細膩的情懷(可能只是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深信能夠以文字表達所思所想,最大的功勞不是在於自己的語文能力,而是身邊的人或事;沒有這些,我就根本沒有題材,更不會「有感而發」。

但願有天,我真的能將些部落格的文字篇章成書,然後將之送給愛我的和我愛的。

17/06/2011

耐性。耐心

終於安全度過了這個星期,完成了四場酒宴/典禮。甫完了第四場,就參加友好的酒會,繼續暢飲歡聚。聚完了,又相約好友談天說地。好些日子沒跟好友好好的談今天,談明天。

談了一會,好友忽然說我有耐性。是嗎?我自己也不知道呢!我的回應是,你也很有耐性呀!好友說可不是。然後,回家的路上,我在想,其實大家也沒耐性,但倒會耐心聆聽身邊的人所說的一字一句及觀察周邊的一事一物。

沒耐性,幾乎是人的本性,尤其是香港人。我們太習慣凡事也要快捷,要便利;我們甚至忘記了如何慢下來,每天花一點點時間,讓自己靜思或給自己一點空間去確認自己在走著的路是否自己所想的。也有的是,我們沒有耐性去「等」,於是,我們或會於有意無意之間,在掙扎,在思索,到底今天怎樣能夠以極速達到心中所想的目的。

自問,我也沒有耐性。跟我一起共事的,就會知道我間中也會「黑面」(若然讀者閣下遇過這情形,請見諒)。就是因為沒耐性,心想「那樣簡單的也做不到,那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同時,我也希望能夠以較短的時間走到自己所想的「終點」。那知,有時越是想追趕,把握時間(和時機),越容易會覺得力不從心。我想是因為時間帶來一些壓力吧,於是,那就更容易把自己推到「沉思的漩渦」(或者直接點說,是「鑽牛角尖」)。

不過,話雖如此,相信我有的是耐心;也許這丁點的耐心比耐性來得更重要。因為那少許的耐心,讓我學會觀察和聆聽,繼而走向專心致志,從容不迫和豁然開朗的道路上。

14/06/2011

中站。終站

若果有一刻,你發現自己在問「到底今天這樣努力追趕的原因是甚麼」的話,那其實是該休息的時候,讓人生在中站歇一會,還是該慶幸找到那推動力,讓自己不斷向前,邁向終站?

***
那是我這兩天在問的一個問題。

從美國回來,沒能跟好友們相聚一刻,只不停追趕著,工作著。本想於週末完成寫作和整理好所有的相片,結果,最後還是回到工作去。我說的工作不是品酒,而是為這個星期的四個宴會/儀式努力作準備。

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人工低過最低工資。忙著,忙得有點透不過氣。幸運的是,剛過去的旅程驅使我重新反思生活。迫得自己那樣忙,為了甚麼?甚至連健康也輸掉了,又為了甚麼?

離開以前,從覺得時間太少,工作太多;想喝的酒又太多,要寫要記下來的亦多的是,十二小時不夠,便多花時間工作品酒和寫作,睡得那三個或四個小時就算了。換來的是眼不好,精神也不好。

在美國逗留期間,每天都努力工作著。會議從早上八時或九時許開始,然後直下午四時或五時許完結,晚飯完了,回去了。起初幾天,還不斷在工作,跟香港的這邊接洽,跟進香港的工作,我更打趣說自己永遠有時差,在香港的時候,晚不睡;在美國的時候,晚也不睡。之後,有個晚上,真的再撐不下去了......

我放下所有工作,於氣温只有十度的寒夜下,到了露台看星。

不想錯過那一刻吧!從沒試過在接收不到電話訊號的山頂,四處沒有城市的光,連街燈也沒有。照耀著大地的只有天上的繁星,還有流星。從這個晚上開始,我沒有再於晚上工作了。取而代之,我決定要於晚上好好睡個夠!每天睡足八小時(有天還睡了十二小時),第二天早起一點,吃個早餐,再工作。

就這樣,我度過了旅程的最後五天。

這五天之間,呼吸著美國的空氣,我回想起多年前在美國的生活。當年,好友說我提早了自己的退休生活。是嗎?我其實不認同,但當我身處美國,好友身處香港說那番話,我就明白到,那所謂的退休生活,其實是一種自主生活。

自主生活,關於工作,關於金錢,關於愛情,關於家庭,總之是生活上的所有點滴。很多人以為自己沒得選擇,我也覺得,一句「身不由己」不就已經道出了那思想嗎?然而,我們是有選擇的,說那四個字的,就是選擇了讓自己繼續身不由己下去,而不多給自己一份勇氣去走出那「身不由己」的框框!就是因為這個框,我們沒了那自主的感覺,甚至沒了那思想,更沒了那動力去自主。當然,最後就是不能過自主的生活,繼續留守在那框框裡。

談到這裡,回到此文起始的問題,實在,我心裡早就有了答案,而這回旅程讓我重拾好友口中的「退休生活」就更我認定自己心裡的答案。

答案是,因為我為了要自主,所以我要付出更大的決心向前邁進,努力追趕。歇,是每天都要的,所以我早睡早起,不是人需要於人生旅途上的某個時期找個中站,是每天也要到中站稍作休息;而因為自主而得到那推動力,我實是有福的。

11/06/2011

2011加州之旅記(五):葡萄酒朝聖之旅

(接續)

要是到法國的波爾多是為了「朝聖」,是愛酒者不得不去走一趟的酒莊之旅,那麼,位於美國加州北部的Napa Valley(納帕谷)就是「葡萄酒朝聖者」遊美國時非到不可的酒區!

Napa Valley產區的名聲得以蜚聲國際,其中的重要里程碑包括於1976年於法國巴黎舉行的「Judgement of Paris」。當年,來自Napa的Stag’s Leap Wine Cellars Cabernet Sauvignon 1973擊敗了一眾法國列級酒莊和其他來自美國的紅酒,被推選成為全場最佳紅酒。從此,NapaValley之名不只受到酒界注目,此酒區更漸漸崛起,除了葡萄酒的質素不斷提升,酒莊數目也不斷增加,現今更是美國數一數二的葡萄酒旅遊區,也是葡萄酒愛好者的朝聖之地。

這趟到美國去,本是應好友邀請參加她的婚禮,結果,只在她那邊待了兩天,就跑到Napa Valley朝聖去,還跟好些釀酒師會面,參觀了好幾家著名酒莊和一些規模較小的,更走訪了一些位於洛杉磯附近的新進葡萄酒區,簡直大開眼界!

無論是葡萄酒的質素,或是葡萄種植者及釀酒師的心思,都令人為之動容。更精彩的是,原來人生的終極享受,是於世外桃源享受一杯葡萄酒,甚至是旅居於世外桃源。

第一天到埗後,在機場遇上酒雜誌,內容盡是關於我的下一站:Napa。


(待續)

2011加州之旅記(四):Road Trip

(接續)

好友的婚禮過後,是派對之夜。結果,酒醉的酒醉,回家的回家,我則因為沒有「腳」(沒車,也沒車牌!),最終在新房隔鄰的房間睡了幾小時,再向另一好友求援,最後得以安全離開聖地牙哥,抵達下一站的洛衫磯,準備餘下的酒區之旅!

多得新相識不久的生意合作伙伴作東,到火車站接車。有趣的是,他替我拿了背包,上車安頓好了,他說我步出火車站之時,背著那個大背包,若無其事一樣,很像準備歐遊去的背包客。沒多想,我的回應是:「沒錯呀!我確是歐遊背包客呀!它(大背包)跟我跑過了好些地方去哩!」。

生意伙伴是地道美國人,起初他說要由洛杉磯架車到三藩市以北的Napa產區,更說那還只不過是七個小時左右,又打趣說我可以好好在車上睡,我心想:「不是了吧,七個小時車程,完蛋了,累死。」然後,在聖地牙哥上了火車,發現之前一晚只睡了約四個小時,真的有點後悔自己何以答應他,走那一趟。當然,最後硬著頭皮,先花了兩個小時搭火車從聖地牙哥到洛杉磯,再上了他的座駕。哈,甫上車,他說Road Trip是美國地道文化,還預備了「Road Trip必備」:水+薯片+零食多款!

天呀,哭笑不得。繼而,我想起多年前的電影「Sideways」。好呀,或許,這樣也好,我可以真真正正徹徹底底置身於地道的美國酒區之旅!

就這樣,我的美國酒區之旅開始了。

後記:當車走了一個多小時,我就倒頭大睡,昏過去了。數個小時後,醒來,發現車子停了在油站,踏出車,伸展了兩下,上車,又睡了。再醒來,天已黑了,到了Napa酒區的最南邊,在一家小小的Motel安頓,開了一枝白酒和一枝粉紅酒,喝了兩杯,就再次昏睡過去了。

加州特色:塞車!


"SIDEWAYS"的電影預告片:


(待續)

2011加州之旅記(三):千言萬語在心中

(接續)

確是一切盡在不言中,但其實心底裡有著千言萬語。

婚禮圓滿結束,跟好友媽媽和姊妹團好友談了一會,結果我沒一聲回應,只哭成淚人,千言萬語化成了淚水。

這回倒真的是忘了,記不起何以我會被觸動了,哭得那樣厲害。不過,哭過了,就是了。女人就是那樣子,哭不一定有原因,也不一定是為了要撒嬌(或撒野),想哭就痛痛快快哭一場,就是了!(那是女人的專利吧!)

(待續)

2011加州之旅記(二):盡在不言中

(接續)

記得的,讓我笑,也讓我哭。

笑,因為心裡的一份欣慰,多得身邊所有寵我愛我的,給我機會的,送我一份寧靜的,我走過了那些路;哭,因為心裡的一份喜悅,感謝身邊所有支持我的,給我勇氣的,還有跟我一起走的,沒有他們和她們,我未必能夠走到今天,擁有我所擁有的和付出我所能付出的。

有感一些人很怕付出,有的是怕付出了的會如流水,有的是怕付出了以後,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有的是怕付出等於「蝕底」。自問我對自己能付出的有所保留,是因為我也有自己的位置,有自己的工作和時間安排,總不能每遇上機緣,就傾力付出所有,但當我能夠付出的,我願意付出,而既決定付出的話,就不會計較那所謂的回報(註:某程度上,這不適用於生意之談)。

應邀出席好友的婚禮,跑到加州去,作她的伴娘。好友媽媽和親家母不約而同跟我說謝,自己真的覺得愧不敢當。抽空出席和幫忙打點是我能力範圍之內能付出的,小事而已。能有緣分享和參與,是我的福份,再說,她的婚禮還成了我的藉口讓我暫時抽離一下,旅程更驅使我下定決心為酒事業編寫新的一章,或許該是我說聲謝吧。

說到底,能付出是因為我擁有,而其中最珍貴的不是(別人以為我有的)花不盡的金錢和沒別人管束的工作時間,卻是那份友情和緣份。人與人之間的情誼,是不該跟回報拉上關係的,也不值得我花精神去計較甚麼。當中的點滴,更沒有任何言語能夠道出,一切盡在不言中。

是我跟好友都明白的。

[特別鳴謝攝影人和攝人太太送來此相作紀念。]


(待續)

2011加州之旅記(一):記起的

(接續)

說真的,我已經記不起自己走過了多少路,來來回回,從香港出發,然後穿越於國家之間,穿梭於城市和鄉村,然後又回到香港。於是,我想,路是走過了;走完了,又忘了;忘了,又會是時候再走了。

然而,這回當我再次走在路上,我發現自己忘了的,只是我走過的路有多少,卻不是我走過怎樣的路。我沒有忘記自己走過怎樣的路,喜的,悲的,我愛的,我不愛的,憂的,快樂的,傷的,欣慰的,痛的,榮耀的,主動的,被動的,昨天的,今天的。

一切,我都記得。原來,我甚麼都記得。

擱筆小休,想起這首歌:


(待續)

10/06/2011

2011加州之旅記:序

以前走在旅途上,總會停不了的拍照,為的是要跟分享我的所見,而思緒總會如潮湧,然後隨身帶著的小簿子總會寫著一句又一句的短語,為的是要記下那一刻所見所聞所思,與人分享我所想。

豈料,十一天的南加州之旅來到尾聲之際,我竟發現自己的小簿子沒一句字,只有酒單和酒言,而我更甚麼也不想寫。或許,正如好友說,一切盡在不言中。

不過,話雖如此,還是要寫點甚麼,好好分享吧!

我的筆記小簿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