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13

29/01/2013

花蟹:花姨的蟹。

From Hong Kong 2013

某天到姊的家,跟外甥看他最愛的DVD,內容是關於海洋生物。然後有一幕是一隻(玩具)蟹,外甥指著電視說:「我都有!」。接著,他就到旁邊的蟹,跟它打了個招呼,又望著我笑了一笑。

現實裡的那隻玩具蟹,跟DVD話面的那隻,真的是一模一樣,跟上圖的一樣。而上圖裡面的,就是我送給外甥的那隻,在它的背部上鏈,會橫行!

也許,以今時今日的科技,用「PAD PAD」或「I-瘋」裝一個APPS,要多真的蟹行都可,但是,花姨的這隻蟹,會永遠都向外甥微笑,不會因為沒有電而不見了,或不再笑。還有,它其實是廿年前,我跟姊一起到美國加州三藩市旅遊之時買的,意義深重......

我想,倒頭來,無論科技有多先進,人與人之間那無形的聯繫,是沒有別的可以取締。

後記:本來,我帶給外甥玩玩的那天,他玩了三分鐘,就把它放在一邊了。然後,二姊跟我說,猜外甥未必懂珍惜這件小玩具,著我帶它回家。那知,幾天之後,大姊問我是否帶了它走,外甥在找它!於是,我又把它帶回給外甥,還跟他一起看DVD,接著就是以上的故事。

也許,他真的在不知情之下,感受到某種聯繫,又或者它真的太可愛,令人愛不釋手!

28/01/2013

關了燈以後

凌晨時份,睡房。

妳或你,會否問枕邊人一些在光影下,並相視而見的時候,不會問的問題呢?

25/01/2013

愛人生,愛工作。

當你有大半生的時間都會花在工作上... 不愛工作, 又怎愛人生?

只記得怎樣開始

怎樣跟你開始走在一起,我記得。
不記得的是,那是何年何月何日。



沒有愛情是永恆不變的

有說真愛是恆久不變,但我相信,那不是現實所見的,至少我見的愛不是如此,愛,會變。

有人會認同愛是會變的,尤其是所謂的變質,而且較多的是愛不再存在於局中人之間,也有的是,愛變成了怨和恨。

然而,我相信愛會變,可非以上所談的兩種,卻是愛能夠變得更深,更堅,和更簡單。




17/01/2013

寄一張明信片

多謝好友們收到我從遠方寄出的明信片後所送來的留言。實情,我深信我收到大家留言後的得著遠比我送出的手寫文字多,遠超我想像,亦遠超留言者想像。

其實,寄明信片給自己是我一直以來的習慣。記不起這習慣從何以來,猜是以前的集郵興趣所致吧,就是想看看世界各地的郵戳是怎樣子。久而久之,這習慣就成了每次出門必做事件。最初,我是因為好奇而寄明信片給自己,然後,我發現,原來在寫明信片的過程中,也是一個反思的時間,於是,我就開始了寄明信片給友人的習慣。

只不過,時至今天,當電郵成為普遍的通訊方式,以筆墨文字來傳言,似乎成了珍品!(當然,也可以成為舊派玩意。)然而,既說已成習慣,我肯定這是我今天遇在做,明天,後天也會做的事。

後記:不過,當電郵和各類筆記簿形的電子產品出現以後,大家好像已忘記了甚麼是郵寄地址。「郵寄地址?EMAIL呀?」今天,我的手寫地址簿已沒有當年那麼多/齊全的地址清單了,抱歉未能寄給我所有的好友們。若然有緣在讀的好友,請電郵最新地址至jennifer@untitledjournal.com。 

去年十二月的明信片,寄出後的三個星期內,已直抵各好友處。
From Hong Kong 2013

2005年,寄給自己的一張。那次旅程,太難忘。自己雖沒宗教信仰,但畢竟十多年來的學生時代都在天主教學校成長,或多或少都沾到點宗教信仰所帶來的影響,而這一年,我能親眼目睹一代教宗對世界的影響,實在那對我也帶來點影響。這年,這天,教宗回到天父身邊,他離開了這個世界,而我,身在梵蒂岡。
From Hong Kong 2013

2010年,從中國某處記出的明信片。臨近農曆新年,找來喜羊羊與大灰狼的明信片(中國郵政出品)。
From Hong Kong 2013


16/01/2013

伤感的191天

感伤,看不见,说不出,听不到,但爱你的会知道,然后也有点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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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少有191天都是伤感的,所以沒留言。

11/01/2013

預祝情人節快樂~!

From Hong Kong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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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跟好友們用晚飯,跟坐在身旁的友人談到情人節。

好友提到,如果有人於情人節那天問你/妳,「今日放工之後,有咩節目呀?」,而你/妳還是單身,亦未有情人,想回答「返屋企囉......」,就可能會變得怪怪的,甚至是有點難以啟齒的感覺,已婚或同居密友除外。

對於這樣的言論,我的見解是:第一,我有沒有情人,跟他人無關;第二,沒有公開的情人,不等於不能有地下的情人,即使我不是打算回家,答案也該是「返屋企囉......」;第三,要是真的既沒有地上情人,也沒有地下情人,回家比在外好,免得見到街上的花束和一雙一對的,而更加感到怪怪的,所以若然公開了單身沒情人的事實,說要回家,實在不足以驅使人感到靦腆。

或許我是有點太自我吧,我從來也不介意在情人節這一天如何渡過,沒情人,別人的提問會令我啞口無言或尷尬;有情人,天天也是情人節。

不過,當然,若然在這天,能夠跟情人一起過,還是會讓我感到特別溫馨甜蜜。

後記:上圖所見的是我家窗台,後方有從阿根廷購入的木雕,前方則有在百貨公司買來的一對瓷杯,上面各有一隻鳥,還有自家製乾花。此情此景,我覺得頗應(情人)節,亦令我想起白居易的名句:「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09/01/2013

當妳唔鍾意跑步,但係又去跑馬拉松,仲要...


... 打算去跑另一場馬拉松,實在,真的要靠點外來力量作為藉口,驅使我去作點「練習」。湊巧新一屆校友會隊友說要舉辦些「特別興趣小組」活動,就這樣,我提議以跑步/ 瑜伽作為其中一項「特別興趣小組」活動,更自薦做「搞手」,並拉攏我的馬拉松戰友/ (業餘) 瑜伽導師主持這場特別為準備參加馬拉松的準選手而設的活動,為了表示支持,我當然也要親身參與(不過,對不起,因為要替大家看守財物,沒跟大家一起先跑三圈)。

跟新友舊友相聚,遇上準備跑10K、半馬和全馬的,談了一會兒,我就發現,跑馬拉松,實情真的一場心理戰,第一戰是在於你/妳能否下決心去報名,然後是有沒有真的去出賽,再一戰是如何完成那場賽事。

另一發現是,跑完一次又一次的,有些是覺得跑步這運動帶來一些快感,有些是覺得跑完一場像是戰勝了昨天的自己,而即將到東京跑全馬的好友說他間中會跑些10K或半馬賽事,目的是為了要鍛鍊自己芸芸。天呀,聽罷,我真的覺得他們很匪夷所思,怎麼可能?跑步,是多麼令人感到是種「攞苦嚟辛」的運動呀!(我有好友更稱之為「苦行運動」!)

繼而,下個想法:我覺得自己更加匪夷所思!

自從去年九月完成了那次酒區馬拉松回來,我的跑鞋就一直被置在鞋櫃裡,直至這個晚上,因為作為搞手,所以我才拿出跑鞋來,要不是,我看自己會一直等到一個CRITICAL MOMENT,認為要再開始跑一跑備戰下場全馬,才會把它拿出來!所以,我肯定,甚麼快感,甚麼戰勝自己,甚麼鍛鍊,從來也不存在於我的世界!我亦再次肯定,我不喜歡跑步。

回想那天,不喜歡跑,卻完成了一場全馬;想到今天,又打算跑下一場,實在十分匪夷所思!不過,我相信,背後定必有其原因。或許你會以為我打算說因為酒,當然,因為酒,我才有此決心。不過,想深入一層,重點不在於酒本身,而是我找到能夠成為推動力的一物,驅使我越過心理障礙,同時下定決心要完成一件事。

祝願大家也找到那份推動力,好好帶著決心,一直走下去。

後記:話說回來,當我告訴(非酒鬼的)新友們,我是因為酒而去跑馬拉松,還因為跑程中有酒喝而感到有股動力著我繼續跑,一種反應是目不轉睛望著我三秒,另一種是立刻笑笑口說「妳講笑咋!?」,然後,當他們發現我是認真的,他們都會反覆想一想,跑步跟酒,怎可能相提並論?怎可以把馬拉松跟酒放在一起?不危險嗎?

其實,當我們以為「不可能」,那有機會是因為我們從沒遇過那「可能」,或是心理上,我們確認了某一件事為「不可能」而已。在我的世界,酒跟馬拉松是真的可以放在一起的,不喜歡跑而又十年也不運動的我竟完成了一個全馬,再有甚麼是「不可能」?有的話,那即是說我內心又出現了個障礙物,是時候找一物或別的甚麼成為推動力了!

06/01/2013

十年依然

十年前的一月,跟今年的一月,我也在做同樣的一件事:重新適應香港的生活與節奏。不知那是沒進步,是倒退,還是我該慶幸自已依然故我,還是那個老樣子:繼續出遊漂泊,出去了,又回來。

十年間所遇的人和事,大多會使一個人的心境或思想有所改變,十年的光景或會令人成長蛻變,走進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也有可能是受到社會的薰陶,驅使一個人成為行屍走肉的,又有可能把人推進所謂中年危機的境地...... 基本上,眾多人口裡,是有百萬種可能,就看看你身邊的人,就可以見證數十種可能吧!

在我身上的蛻變,我自有個人的一番見解,亦不必在此多談私人事。希望在此分享的,倒是自覺沒變的「過客」身份。

***

十年前,2013年一月,從美國紐約回港,之前一個月游走於法國巴黎和美國東岸幾個城市,渡過了我那年的生日、聖誕節和新年倒數。回港之後,晃如走進了另一個世界,覺得當時住的房子細少了,站在銅鑼灣SOGO百貨公司前的行人馬路,停住了,不知怎過馬路,左邊是人,右邊也是人,前面有人衝過來,後面又有人一陣風般在我身邊擦過。

十年後的今天,從南美回港,之前一個月走於法國巴黎、智利及阿根廷的幾個角落,渡過了我去年的生日和聖誕節。回港之後,沒有覺得走進了另一個世界,反而感到一切依樣,香港還是香港,人潮如浪濤,周邊還是充滿人車聲......

處身於那環境下,我就發現和明白到自己,依然是那個曾經出走,而又選擇了回來的一個過客。

在外地,我是;在香港,我也是。

後記:凡事兩面看,亦有利有弊,近年不少好友說我在逍遙過生活,我回應的是,實際上,那只是我選擇作出取捨而已。那我取了些甚麼?其實可不是大家眼中的逍遙,而是一個過客的身份。

旅行|偷情。

幾年前,好友跟我說,妳一個人出門,小心點呀,始終是一個女孩子嘛;幾年後,或許好友是見我依然一個人隻身遠走,出門前說的是著我要小心,回來後的話題就轉成了,我有沒有豔遇!

其實,豔遇這回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要是豔遇最終變成了婚嫁,那該是好事成雙;然而,若豔遇是外遇的話,那該怎麼說好呢......?是偷情吧!

這讓我想起年前的一齣電影 "UP IN THE AIR":


電影中的男女主角經常出差,在異地遇上,最後當男人以為可以為女人停下來,卻發現其實女人已有了自己的家庭,他是她的外遇,實在,女人跟他算是在偷情。

***
偷情是怎樣的一回事,經歷過的自有一番見解,沒遇上過的,怎也不會明白,亦未必能接受這回事,我也不必在此多說。

在我來看,無論在我一個人的旅途上曾否有過豔遇,每次旅行倒真的有點像(我看的)偷情一樣:未知前路如何,有點惘然,但總該離開現在,出軌一趟,先豁出去吧!

「早晨」

一年之始的早上,跟你說句「早晨」,也算是簡簡單單的幸福。

04/01/2013

2013.1.4 - 一生一世的這一天。(續篇)

其實,有時,一天,就已經可以讓人覺得是一生一世的事了。

2013.1.4 - 一生一世的這一天。

從凌晨凌時至這個早上,在FACEBOOK上讀到不少關於2013年1月4日-「一生一世(13.1.4諧音)」的字句和留言,有人在這天求婚示愛,又或者跟身邊的人說句「愛你一生一世」。反之,也有人認為愛沒有GUARANTEE,所以即管去試去愛。

實在,愛,本來就是源自最基本的真心,亦沒條件可言,所以無論是言語上或文字上的GUARANTEE跟愛不一定有直接關係,重點是那份愛驅使我們如何對待愛這回事,以及驅動我們如何好好去愛。

當然,對於認為承諾是一種愛的表現的人,我不否定他們這種愛的表現,並在此送上無限的祝福,同時,我亦希望藉此恭喜在這天求婚成功的好友。記住要好好守這個承諾,好好愛下去。

至於,對那些不相信愛有GUARANTEE的人來說,可能是你/妳未遇上另一個也不相信GUARANTEE存在的人,又或者是一個願意用GUARANTEE這方法去愛你/妳和打動妳/你的人而已。不打緊,你/妳在這刻,該相信的是「愛」。

至於我呢,愛是否真的有GUARANTEE,不重要,因為我相信愛不需要有GUARANTEE,我相信的是,相愛的可以好好過生活,就是了。

愛,可以很簡單。

後記:這天求婚成功的好友,更選了明年2014年1月3日完婚,取其「一世一生」的意頭,有心思!再次恭喜!

03/01/2013

如果這世界沒有了...酒...

那天,某某望著我的電話,問我為何不買一部更新款的。我說,不如省點錢買酒好了!

然後,我想如果這世界沒有了電話... 那我們不用再於每一餐用膳的時候CHECK-IN,不用再在車廂上看見拿著小小的電話在看劇集的人,不用再聽到其他人在車廂中與別人的私語,不用再怕受到電波的干擾,不用再怕電芯漏電,不用再像24小時ON-CALL般要接電話或回MESSAGE... 或許有好些年輕人未必能想像這樣的生活,怕悶,又可能會覺得無所事事,但那是我以前的生活。

回想,以前的生活是,準時,寧靜,懂得何謂記掛,懂得用紙用筆,懂得言簡意清。

接著,我又想,那如果世界沒有了酒... 不想了,想像不了如果未來的世界沒有酒,也回想不來以前我的世界,何時沒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