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14

當男人愛上喜歡旅遊的女人

剛讀到FACEBOOK上的文章分享,提到還是不要跟愛旅遊的女人約會(按此閱讀)。

不過,試想想,她的購物慾或會較低,也可能會時常一個人出遊,這樣一來,愛上喜歡旅遊的女人也好,他不用買「包包」(手袋)給她,也不用陪她四處走,自己可以擁有更大的私人空間和更多的私人時間;加上那麼愛獨自外遊的女人亦該很喜歡自由的感覺,也許她連自己旅遊的行程也未必知道,又怎會計較他的行蹤?於是,她不會要他「交人」,亦不會致電問「你喺邊度呀?」。

我看當男人愛上喜歡旅遊的女人,其實要好好捉緊機會,讓她也愛上自己,享受一下自由自在的愛情關係。

28/01/2014

能獨行,所以能獨斷。

昨天與好友的對話,讓我想起一句「獨斷獨行」;那邊廂,我跟另一位好友談到如何下決定的習慣。忽然間,我發現能獨行,所以能獨斷。

那一句話似是形容不聽別人的意見而一意孤行,然而,要是那一個「獨斷獨行」的人能明辨是非,又可以先考慮各樣的環境及人事因素而作出最後的決定,那未必是壞事。

其實,「獨斷獨行」多會惹來不少流言蜚語,以及或多或少的孤單感覺,要能承受,不是易事。不過,我相信時間可以見證果斷的決定到底是明智的,還是有人執意兼為了一己私欲。

同時,我認為能夠作出明智決定而「獨斷獨行」的人,心裡早就明白決定會帶來別人的支持,是有人同行的,所以,他不是在獨行,只是他需要空間去思考,所以選擇與其他人保持一定距離而已。




27/01/2014

愛跑出去的小孩子

見證著外甥們成長,一年比一年高,一年比一年認識多了新事物,一年比一年更想跑很更遠,爬得更高,我回想自己至今的人生路,亦對小孩子的成長有點思緒。

***
孩子年幼時,在公園跑,父母總要叮囑孩子們「唔好走咁遠」,又或要教懂他們想去遠一點的地方玩耍,要先告訴父母,為的是不希望孩子走失,不見了。然而,當子孩子玩得高興,跑得興起,那會記得父母的話呢?而且小孩們精力旺盛,跑得快,話未說,早就跑得老遠去了。結果,有的父母會開口大罵,有的會跟在小孩的後面跑。

孩子長大了,要上學去,漸漸要學會照顧自己,而且要學會一個人獨處,要學會自己做功課,要學會温習,父母不期然開始感到矛盾,既想孩子成長自立,不太依賴,卻又擔心孩子學壞,又或未能照顧好自己,放手好?不放手好?

***
自己小時候,早就習慣了一個人。媽要上班,不似現在大部份的小孩子那樣有外傭照顧,然後,有幾年與姊在外居住,姊要上班,父母又不在一起住,我早就習慣了一個人獨處,久而久之,我變得太習慣一個人。這驅使我不停希望跑出去,跑遠一點,一個人在外跑的時間,我反而覺得份外自在。

近年,我依然停不了在外跑,但多了點時間回家跟小孩子相處,我似乎明白到父母看著孩子長大,想放手,卻又不太情願放手的心情;另一種心情是無論孩子有多大,父母也會覺得孩子還是小的,憂心這,擔心那;也有些父母不想孩子吃苦,呵護備至,結果是孩子養成不了照顧自己的能力。

其實,我深信小孩子本來是空白的,除了某些與生俱來的求生本能,不少習慣或行為,以至生活的方式,都是父母不知不覺間給孩子製造的。能夠獨立自處可能是我天生的本性,但愛跑出去而又愛一個人獨處,是後天生活養成的。

在我看來,愛孩子的父母,都會好好學習如何了解孩子,給他們後天的空間,讓他們發展先天的本性與才華。

要是他們愛跑出去,讓他們跑吧!

去睇冰川,要做的八件事。

早陣子病得迷迷糊糊,發燒昏睡。期間,我又想起南美,想起冰川。那年到阿根廷的冰川,又病又凍,覺得自己整個人在一個冷凍庫,有如急凍肉一件。

不過,我沒有因為帶病旅遊而不喜歡那次極寒的體驗,至今,我也沒有忘記在冰川前的冷空氣,雖冷,但清新,實在難得。這刻回想,除了令人想再到那兒一趟,還想到若我再去,要做的八件事:

一)帶足夠的禦寒衣物,包括穿一對靴子及厚厚的襪子,最好穿上較厚的長褲(羽絨、冷帽、手套、頸巾也是必備);
二)帶熱水壺,備有熱可可,mulled wine也可;
三)帶錫紙封或以其他方法保温的燒雞,在冰川前吃熱燒雞,樂事也;
四)帶濕紙巾,吃完燒雞,可以抹手;
五)早點出發,可以多點時間,多走一會,多角度欣賞冰川;
六)帶一個玻璃瓶,收集冰川前的空氣或冰川的冰;
七)帶暖包;
八)參加冰川Trekking。








25/01/2014

如何教四歲小孩寫中文字?(續篇)

要一個四歲,甚至是年幼至兩歲的小孩子「坐定定」,原來不是不可能。重點是有新意思和新奇有趣,同時不阻止孩子放開原來在玩的,再加上給他們一點發揮空間和成功感,就可以了!

跟小孩子說寫書法或談墨硯磨墨,算吧!在他面前「開檀」,問他可否幫忙做點事,叫他在墨硯上畫圓,他見著「無中生有」,出現墨汁,覺得奇怪,反而更專心更有力去磨墨,本來在玩車,也給吸引過來了!

當然,他是不知甚麼是「墨汁」,但給他一枝點了墨的筆,寫了一會就寫不出字來,要點一點「無中生有」生出來的黑色東東,又可以繼續寫,有趣呀!手上的玩具車也不見了!不懂拿毛筆,不打緊,若有天他有興趣繼續這玩意,又想寫出來的字較美觀,他自然會學,現在由他覺得寫出字型來,認為「似模似樣」,覺得好玩,覺得有成功感,由他玩吧!


哈!有趣的是,兩歲的那位,更專心!似乎他發現了毛筆可以用力壓下去,或提起來,見我在點「黑色東東」,他要湊熱鬧,點完又點,畫完一張又一張!

與其花錢送小孩子去上興趣班,讓小孩子跟興趣班老師共渡週末,使得跟小孩子相處的時間更少,倒不如花點心思找點新玩意跟孩子們在家「玩玩」好了!

後記:我(主觀)認為以上的玩意比玩iPad或看YouTube更有意思!現代的孩子們要「學」用電子產品,根本就不費力,似是他們天生就懂,待他們大一點,學識打字或用TouchScreen,定必易如反掌;相反,他日要他們接觸「傳統」或對之有興趣的機會頗低,多謝外甥們的配合及他們父母的放縱,讓我完了一點心願,跟他們分享「傳統」的玩意。若然他們有天對「變墨」感到好奇,想發掘箇中的原理,那就更好了!

腳板底... 長期有蟻咬...

我唔係冇腳既雀仔... 亦都唔係對腳留低咗唔知喺邊度... 而係... 腳板底... 長期有蟻咬....

花姨,點解呀?

外甥還未懂得稱呼我為「花姨」以前,似乎連我的樣子也不太認得。媽說那是因為我工作太忙,太少到他家去跟他玩。坦白說,我不知怎跟一個不懂說話的小朋友玩耍,不知他想做什麼,只見他不停重覆又重覆一些動作而已,玩什麼呢?

現在,外甥上學去了,我跟他「玩」的興趣也多了一點,於是,我也跟他多了一點對話的時間。那天,我又有新發現。

雖說外甥小時候不太認得我,但每次見他,我總跟他有一種奇怪的交流方法。他對我的手指甲特別感興趣,是我的指甲跟其他的家人與他自己不一樣,是有顏色的,而且他每一次見到也是不一樣的顏色,有時摸上去還不是平滑的。久而久之,他不認得我,只要我把手給他看一看,他就知道我是「花姨」。

近日的一次飯聚,他忽然又伸手摸了一摸我的指甲,問我:「花姨,點解呀?紅色。」

我當刻沒認真仔細想他的問題,回說:「係呀,紅色。咁你下次想見到咩色呀?」

他說:「紫色。」我答:「好吖!」

幾天之後,我想起他的第一個問題與這段對話,還有以前在家裡出現過的對話,是關於「花姨指甲顏色」的話。其實,媽曾跟外甥說過:「花姨係女仔,所以先會"油"(塗)指甲,你係男仔,男仔唔會。」很記得那一次,媽說罷,外甥回頭就去玩,我看在眼裡,是他沒聽進去一樣。今日回想,我明白外甥為何有此反應。

外甥是不知道什麼是指甲油,他從沒見過指甲油,他的家裡沒這東西;他也不知道何謂"油"(塗)指甲,他沒見過!他知道的是,花姨的指甲會變色!他問「花姨,點解呀?紅色。」,其實是想問我怎樣把指甲「變成」紅色!

其實,有時小孩子似是「唔聽話」,又或者在父母訓話期間不集中,有可能是他們根本聽不明白,思維上消化不來。這樣一來,說與教用不著,倒不如跟小孩子多玩多問多答,了解他們多一點,與他們一起走,一起學習,不更好麼?

後記:哈,一起走,一起學習是好的,不過,我沒意讓外甥學習甚麼是指甲油,待他有天自己發掘吧!我暫時當個指甲會變色的魔術師吧!

24/01/2014

愛你的女人,會愛屋及烏。

你喜歡的,我其實都不太喜歡,我也不明白它們的魔力,到底有何吸引。不過,不打緊,我會愛屋及烏,愛你的,也會愛你喜歡的。

一隻,兩隻,三隻恐龍,去應徵做送貨員。(上)

恐龍今天沒事做,又在閒逛。逛了一會兒,他遇上兩隻在樹枝上歇息的小鳥。

恐龍望著鳥兒,心想,牠們看來有點重,而樹枝又似乎頗幼,到底牠們是怎樣能夠站在枝頭上的呢?自己會否有天也可以一嘗心願,到樹上去呢?想到這裡,恐龍低頭看一看......然後,暗忖:「肚腩,點解你會又大咗?我都唔係食好多啫......」

一邊走,右腦在想樹枝,左腦卻在想肚腩。走著,想著,眼前忽然出現一個奇怪的情境,使牠停下來,不走也不想。原來,在不遠處,牠看見有幾隻恐龍在排隊。

排隊,那是恐龍從來都不會做的事吧!以恐龍的身驅體型,簡直是無其他動物能敵,幹嗎要排隊呀?

恐龍覺得很奇怪,定了定神,便再舉步向前走,想看看是怎樣的一回事。在最後一隻恐龍的「龍尾」,恐龍看到一個木牌,上面貼了一張紙,寫著:「招 送貨員」。

恐龍望著那四個字,呆在當場,心想:「咁即係咩呀?」

(待續)

10/01/2014

當喜愛夜遊的女人愛上早睡早起的男人

可能男人跟女人也愛挑戰,又或愛情本來就是一場角力,看看誰會驅使另一方先讓步!

不過,若然大家都能接納對方的自我性格,而人本來就要休息,也要放輕鬆的時間,一年三百多天,間中早點睡,又或間中夜遊一下,又有何不可?也許,大家其實暗地裡為對方帶來新意新感覺及新生活呢!

我屋企都仲有一個電飯煲

昨天的一個機緣,與好友閒談。她分享一些做義工的點滴,提到她發現香港還有家庭是沒有一個電飯煲,我回應說,或許因為大家的圈子都是愛酒之人,某程度上也算得上是生活比較安穩的吧!

雖然自己沒有親身經歷過戰亂或戰後時期,甚至可謂沒有經歷過真正的艱苦歲月,但是從我的旅遊體驗當中,我明白到生活可以有多苦,而且有多少人的生活還是處於一個現代幸福之人沒曾想像過的那樣。

今時今日的香港,似是那樣的繁華,普遍家居也有電有水,各人有酒有食(此時此刻,我也在吃著芝士,喝著甜酒),然而,我知道某些角落,還是有露宿者,還是有只吃得半飽的老人小孩,沒有電飯煲,亦沒有米。

慶幸,我家裡還有一個電飯煲和貼著「常滿」字樣的米缸。

後記:我亦當記著「粒粒皆辛苦」,所以我會吃完碗裡的每一粒飯。同樣地,我會想方法讓家裡的小孩子也跟著吃完碗裡的每一粒飯,即使今日他們未必明白箇中的因由,但習慣成自然,重點是不浪費與珍惜的行動。

提到飯,三年前,我寫過一篇《飯桶與飯》。

08/01/2014

回不了從前

2013年過去,2014年到來。

看我的部落格紀錄,2010年,寫了266篇;2011年,寫了254篇;2012年,寫了119篇,不是因為重質不重量,而是那年的思路陷入了我的低潮,產量減了一半而已,更不要談質量;2013年,也只是寫了134篇,稍微多了一點,但也只一百多篇。

似乎,要回到從前,不太可能。

如何教四歲小孩寫中文字?(下)

(接續)

原來,外甥剛學會寫「日」和「月」,更知道那一天是12月28日,於是他先寫日子。姊又告訴我他剛學會了寫「皮」字,是功課的一部份。

對,他已經到了上學的年齡,而學校功課中包括寫中文字的習作。

有天我接他放學,跟他在家做中文習作,要寫的是個「江」字。一版習字,要寫直四行,每行八個字,一次要寫三32個!寫了一半,他扁扁咀,想不做了。我哄他跟我去廚房看水點,又跟他說「江」字的三點,不就像那些水點嗎?然後跟他說,「江」就是「RIVER」。哈,小孩子真的很有創意,轉數也很快,他回應說:「I don't like RIVER, I like lake!」我心想,是他不喜歡寫中文字而已吧!結果,餘下的一半,我跟他來了個「鬥快寫」遊戲,我先在另一張紙寫完一個又一個,他看著,又不想輸,最後變成了「花姨,我寫先!」。這就完了,寫好了!

好不容易才哄他自己寫完一版,在旁的我不禁暗問,四歲小孩要寫這麼多字嗎?他又似乎不太理解那個是甚麼字,有甚麼意思,又不懂筆劃。

這疑問,我一直放在心。到了那天看見外甥自己在寫那個「皮」字,還有那些由上而下的直線,我發現對四歲小孩子而言,不跟筆劃寫,不太明白字義,其實不打緊。重點是他能否有耐性和有興趣多寫多了解。

跟他說工整,要跟筆劃,天呀,最後,他越不愛,越寫不好,就越不想寫。中文字要寫得好,說到底,要多寫多抄。中文字,本來就是象形圖,四歲小孩子,願意多抄,就算把字看成圖一樣去寫,也不打緊,成年人還是放輕鬆點,讓他跟中文字培養感情好了。

我不知筆劃的起源,猜中文字還只不過是象形圖之時,也沒有筆順的吧!等孩子再大一點,真的要學寫較美而工整的字,再談筆劃吧!

最後,我相信最大的動力還是大人給孩子的鼓勵與指導,當他們找到了竅門,又能提起興趣,加上天生的好奇心,他們自然會有一種自發性去投入其中,並且想做好一點,換來讚賞。

農曆新年將至,我已買了紅紙,準備好了墨硯和毛筆,準備跟外甥「畫字」。

後記:近日看了一齣紀錄片,談到台灣水墨大師董陽孜的大尺幅作品,其中有以下一張,題為「日日新」。看到董老師的字,又想起外甥的那個「日」字,心想,既然今天要工整的文字,打出來就可,當我們要手寫的時候,多添幾分感情和個人風格,又有何不可?

我不知道外甥再過幾年的學校生涯之中,還有沒有一科是與中文習字有關,若然是沒有的話,那今天讓他放任一點去寫寫,讓他感受當中的創意,也是好事;若然他日還有科目是需要他習字,寫得工整,今天的放任亦是好的,至少他曾經可以開開心心學寫中文字。

如何教四歲小孩寫中文字?(上)

早前於電視節目上看到一個案,訪問一位母親和孩子為何要讀國際學校,似乎為的是創意教學而非填鴨式的教學,死記硬背,母親更說不介意孩子的中文差芸芸。

看罷,我有點啞然,何以會有這樣的思想?中文,畢竟是屬於自家的語言,怎能不學不懂?不拘泥於現今被視為過去式的禮節是一回事,懂不懂得尊重禮教與文化是另一回事。不否認自己也是頗崇洋的人,亦喜愛外國那種生活方式,但自己亦慶幸自家之中,還有點點中國文化氣氛,個人也喜歡多了解中國傳統的思想和文化。

那個電視節目,驅使我覺得自己還算得上是懂得寫中文(打倉頡也不錯!)的一代,我看自己是有點責任讓下一代亦懂得寫中文。然而,在今日的電腦平板年代,寫字似是舊式的,也似是再沒有必要的那樣,到底,我怎能讓書寫延續下去?

直至某一天,我遇上跟四歲外甥到茶樓的緣份,我有點開竅的感覺,想到怎樣開始教四歲小孩字寫中文字。

那天,甫坐下,外甥說要寫字,問我要紙要筆。我身上有的是幾張500格原稿紙和一枝多色兼有鉛芯筆的筆。拿給他,他就靜靜坐好,先在左上角寫了12和28,在格外寫了「月」及「日」。「日」的形狀怪怪的,因為他是先畫了圓形(他未能畫得很圓,於是有點方),再在內加一橫畫。接著,我用紅筆在旁邊依筆劃寫了兩次,著外甥看著。然後,他沒有繼續寫中文,改寫他喜愛的英文字(我特意把英文字改得濛濛的)。

不久,他在紙的右半邊上部寫了「YES YES」及「NO NO」,還在「YES YES」下面畫了剔號,在「NO NO」下面畫了交叉符號,然後不停刪去「NO NO」和交叉符號,又在「YES YES」和剔號下面的每一行,由上至下畫了直線。

最後,他在這張紙的空白位寫了一個「皮」字。因為我在忙著吃,沒看到他寫的過程,只是,我肯定那是個字形工整,而我又讀得到的一個字。



(待續)

02/01/2014

獨行旅遊的樂趣

我享受過好友二人同行的旅程;
也擁有跟情人親密之旅的回憶;
亦曾跟一班好友結伴同遊;
全都是不可多得的難忘旅程。
這些旅程的目的地可不是最重要,
更重要的是同行者,
以及路上的分享和同享的時刻。
不過,
要數最難忘的旅遊時刻,
我都是一個人在旅途。
有人說獨個兒旅遊是寂寞的。
但,當我一個人的時候,
反而覺得自己與當下踏著的路更親近,
交了「目的地」這位新朋友後,
我更覺日子充實,
那份陶醉,
那份活在當下的感覺,
使我一點也不覺寂寞。

-這是我於吳哥窟前所領悟到的。-